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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2020年至2022年,銀保監會聚焦大股東操縱、內部人控制等突出亂象,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思維,按照標本兼治、分類施策、統籌推進的原則,深入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圖片來源:銀保監會官網)
文章指出,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亂象治理成效顯著,一是嚴把股東資質關。加強股東資質的穿透審查,按照“一控兩參”要求,依法規范非金融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三年來,已清退違法違規股東3600多個,轉出違規股權270億股。
二是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懲治股權代持、虛假出資以及通過違法違規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有力查處了一些不法股東通過隱秘手段違規入股控制中小銀行保險機構。
三是優化股權結構。積極支持中小銀行保險機構補充資本。在2家高風險城商行合并組建四川銀行過程中,新引入國有、民營企業各類股東20余家。
四是加強基礎制度建設。發布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和關聯交易管理辦法,指導銀行業協會、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發布股東權利義務手冊。健全股東承諾機制,建立股權管理不良記錄和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常態化公開機制。
文章還指出,內部風控和外部監督機制持續完善。2020年至2022年,推動累計處置不良資產9.2萬億元。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II》,指導保險公司完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和考核機制。
此外,公司治理監管能力明顯增強。穩步推進保險法等法律修訂,積極參與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修改完善,不斷夯實公司治理監管的上位法基礎。要求每年對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水平和風險狀況進行判斷、評價,并根據評估結果對其實施分類監管。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嚴格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及時整改,真正達到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的目的。三年行動以來,銀保監會先后兩次對1800家銀行保險機構開展公司治理全面評估。目前,前期評估發現問題整改率已達到83.7%。
文章稱,目前,公司治理監管信息平臺匯聚了銀行業保險業最完整的公司治理基礎數據,已實現對公司治理評估工作的全流程線上化管理,可對銀行保險機構股權和關聯交易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能夠按照監管設定進行對比分析和風險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