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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4月3日,湖北銀保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簡稱“長城人壽湖北分公司”)因存在編制虛假資料的違法行為被罰。
罰單顯示,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長城人壽湖北分公司存在銀保渠道業務代理人發放的傭金與真實用途不符用以套取資金的問題,涉及金額11.14萬元,發放的傭金實際用于拓展團康活動以及餐飲消費,其中拓展團康活動金額3.96萬元,餐飲消費金額7.18萬元。時任長城人壽湖北分公司武漢銀保本部渠道主管張青對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時任長城人壽湖北分公司武漢銀保本部培訓負責人王平對違法行為負管理責任。
湖北銀保監局決定對長城人壽湖北分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張青、王平分別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