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判決首例教師終身禁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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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寧夏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化名)被控強制猥褻罪一案公開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強奸罪、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判決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時禁止被告人李某終身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這也是寧夏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決終身禁業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化名)2012年至2018年期間,在擔任小學六年級班主任、數學老師期間,利用其教師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騙、強迫等手段,以補課輔導、批改試卷、接熱水、家訪為由,在晚自習下課后從小學女生宿舍內,先后將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學生分別單獨帶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學樓等地實施強奸、猥褻行為。其中,被告人李某實施強奸犯罪1起,強制猥褻犯罪6起,猥褻兒童犯罪8起。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化名)目無國法,違背婦女意志,利用其教師身份,強行與未成年女學生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采用欺騙、強迫等手段,猥褻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學生(已滿14周歲)構成強制猥褻罪,采用欺騙、強迫等手段,猥褻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學生(未滿14周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予嚴懲。
最高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認罪也要重罰
據央視消息,為依法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堅決對此類犯罪零容忍,從嚴從重予以打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農根表示,對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犯罪實施者即使認罪認罰,并非必須從寬處理,該重判仍重判!
據此前報道,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人民法院要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在刑事審判方面,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適用緩刑,一般不得假釋,認罪認罰從寬要依法從嚴控制,減刑要依法從嚴控制;對性質惡劣、危害重大者,該判處重刑乃至死刑要堅決依法判處,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兒童的法治氛圍。
2022年11月,最高法、最高檢、教育部聯合發布的《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教職員工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判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多地公布相關案件
2022年1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對一起猥褻兒童案一審依法開庭并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法院同時宣告禁止王某某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2年12月,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學校教師猥褻未成年女學生的刑事案件,在維持一審定罪量刑的同時,對原審被告人鐘某某改判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終身禁業是指終身禁止犯罪人員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包括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訓練、救助、看護、醫療等職責的工作崗位,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其職業和職務之便進行犯罪。
來源:中國青年報、寧夏法治報、中青報客戶端、法治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