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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為健全以市場為導向、以風險為基礎的車險條款費率形成機制,推進車險高質量發展,1月12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擴大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有五部分內容,一是進一步擴大財產保險公司定價自主權,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擴大為[0.5-1.5]。根據商業車險保費計算公式(商業車險保費=基準保費×NCD系數×自主定價系數)來算,調整后車險保費最高可降價23%,最高可漲價11%。
二是各銀保監局應根據轄區內車險市場情況,在征求相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穩妥確定轄區內政策執行時間并向銀保監會備案,執行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2023年6月1日。
三是各銀保監局要在各財產保險公司設定各地區商車險產品自主定價系數均值范圍和手續費上限時,積極主動發揮指導作用,同時持續做好車險市場監測,強化車險費率回溯監管,確保轄區車險市場平穩運行。
四是各財產保險公司要嚴格執行車險各項監管要求,提高費率厘定的科學性,按照監管規定做好條款費率備案工作;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優化和保障車險產品供給,提升車險承保理賠服務水平,增強車險消費者的獲得感。
五是保險業協會要依法合規做好行業自律,防止壟斷和非理性競爭,優化行業服務標準。精算師協會要做好商業車險基準純風險費率的回溯,為財產保險行業深化改革和穩定運行提供科學數據支撐。銀保信公司要升級車險信息平臺,為財產保險行業提供數據和系統支持,做好費率監測與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