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廣西梧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梧州市舒晴堂藥房負責人蔣某、梧州市萬秀區良方生草藥店程某,被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1年4月,有群眾舉報稱,位于梧州市龍圩區的舒晴堂藥房以較低價格出售鹿角膠等藥品,可能為假藥。接報后,梧州市市場監管投訴舉報指揮中心執法人員到該藥店購買鹿角膠等樣品并送至專業機構檢測,經檢驗無鹿角膠成分。
梧州市市場監管局對該藥店負責人蔣某涉嫌銷售假藥鹿角膠進行立案,并聯合公安機關對該藥店的上級供貨渠道進行追查,打斷假藥銷售的非法渠道。
經偵查,該假藥的來源指向程某經營的梧州市萬秀區良方生草藥店。梧州市公安機關和梧州市市場監管局經過外圍摸底調查取證,隨后對程某實行抓捕,在該倉庫內依法扣押尚未銷售的龜甲膠、鹿角膠、人工牛黃、阿膠等藥品一批。經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測,上述鹿角膠、龜甲膠、阿膠、人工牛黃均無該藥的有效成分,依法認定為假藥。
近日,該案在梧州市龍圩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審理認為,兩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程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判決被告人蔣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藥品本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消費者如果購買并服用了假藥,不僅無法治病,更可能因此延誤病情。梧州市市場監管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藥品應到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正規藥店或合法的醫療機構購買,對明顯低于正常市場價格的藥品,務必要提高警惕,并仔細查看藥品包裝標簽有關信息,包括藥品通用名、標簽、生產日期、批號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齊全,必要時,可登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另外,不要輕信夸大宣傳的藥品廣告,世上沒有包治百病的藥品。對于某些不確定的身體不適,建議及時到醫院就醫。(邱碧英 記者顧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