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靜 李巖松
罕見癲癇病患兒家屬“鐵馬冰河”海外代購氯巴占被以涉嫌“販毒”起訴案,迎來一審結果。
該案件于3月31日上午在河南中牟縣法院一審再次開庭審理。經過近5個小時的庭審,河南中牟縣法院宣布,被告人“鐵馬冰河”不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構成非法經營罪,但考慮到情節和社會危害,判處免于刑事處罰。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中牟縣法院,現場直擊。
【資料圖】
開庭前,律師劉長(左)和“鐵馬冰河”(右)在法院門口合影
“鐵馬冰河”:是否上訴再進行商討
“鐵馬冰河”告訴記者,他于3月29日從安徽老家驅車趕往鄭州。在31日的庭審現場,“鐵馬冰河”仍堅持無罪辯護。他說:“我代購這些藥品,是救命的藥物,我不是為了錢而去代購。我做這個事情,只是為了救人,為了自己小孩用藥。從海外代購藥品不是那么嚴謹,我們也是很無奈的,懇請人民法院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
在庭審結束后,“鐵馬冰河”走出法院大門。面對鏡頭,他告訴記者,“這應該算是首次公開面對媒體。”
“鐵馬冰河”在庭審后接受記者采訪
去年3月18日,該案件一審時,公訴人堅持被告人構成犯罪,并提出一年到一年四個月的量刑建議。今天一審再開庭宣判,被告人不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構成非法經營罪,但考慮到情節和社會危害,判處免于刑事處罰。
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鐵馬冰河”表示,對于今天的判決結果,也談不上滿不滿意,至于后續是否上訴,還要跟律師進行商討。
去年4月15日,在被羈押9個多月后,“鐵馬冰河”被取保候審,回到安徽老家。他說,在這將近一年的時間里,自己跟以前一樣,生活回歸了平靜。
談起自己的女兒,“鐵馬冰河”稱,現在女兒狀態尚可,需要用罕見病藥物喜保寧進行治療。他告訴記者:“目前,喜保寧也是通過海外代購。”
“鐵馬冰河”也一直在關注氯巴占用藥問題的進展狀況。去年氯巴占臨時進口和國產上市工作陸續推進,患兒用藥問題逐步得以解決。他表示很開心,許多患兒家屬都可以通過醫院買到藥了,比過去情況要好得多。
“鐵馬冰河”呼吁,希望國家相關部門能夠關注罕見病藥物如喜保寧(氨己烯酸),盡快使這些罕見病患者能夠在國內順利買上藥。這樣也能夠減少我們通過海外代購的法律風險,從而真正杜絕這種行為。
代理律師:免于刑事處罰,體現司法溫度
庭審后,“鐵馬冰河”的代理律師劉長接受了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采訪。
劉長辯護詞中提到,2022年,原研藥的進口和仿制藥的上市,更進一步反證了“鐵馬冰河”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因為,“鐵馬冰河”的代購行為,是發生在無進口、亦無仿制藥的時代,是病患群體的自救和互助行為。
“鐵馬冰河”代理律師劉長
劉長表示,本案的判決重申了最高法院《武漢紀要》對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認定規則,即麻精藥品具有雙重屬性,應當結合流向和用途來判斷。如本案氯巴占這類確實用于了醫療的精神藥品,法院采納了辯護人的意見,不能將其認定為毒品。
針對一審結果,劉長告訴記者:“考慮到‘鐵馬冰河’是病患家屬,而且本案確實是在這么一個社會背景下發生的,雖然定罪,但免于刑事處罰,此次判決體現出了司法的溫度。”
另外,劉長表示,這個案件也確實屬于實實在在的社會問題。本案的辯護不自覺地融入到了社會進步的行動中。大家關注到了罕見病病患群體的用藥問題,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了患者的用藥問題。這也是本案的一個社會意義。
法院:犯非法經營罪,免予刑事處罰
31日下午,中牟縣人民法院發文稱,被告人胡阿弟的女兒患有先天性癲癇病,可以通過服用喜保寧治療。2019年5月,胡阿弟開始通過境外代購人員購買喜保寧,逐漸形成了較為穩定的購買喜保寧的渠道。購藥過程中,胡阿弟結識了與自己有相同需求的患兒家長,并建立了“電寶寶的希望*痙攣癲癇群”和“電寶寶堅守希望*結節硬化群”兩個微信群,群成員曾達到198人、417人。胡阿弟在群中的昵稱為“風吹沙”“鐵馬冰河”。期間,胡阿弟了解到病友對氯巴占和雷帕霉素也有需求。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間,胡阿弟通過多名境外人員郵購多個國家和地區生產的氯巴占、喜保寧、雷帕霉素,按照事先約定部分藥品由患兒家屬接收后轉寄給胡阿弟,胡阿弟將藥品加價后向群內成員銷售,并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卡收款。
案發后,公安機關共查扣胡阿弟購買的氯巴占155盒、喜保寧132盒、雷帕霉素18盒。經審計,胡阿弟從境外購買氯巴占、喜保寧、雷帕霉素共計支出人民幣123.86萬余元,向202名微信群成員銷售藥品總金額50.41萬余元。
中牟縣法院
為什么不認定毒品犯罪,為什么發生了指控罪名的變化?本案審判長作出回應,氯巴占是國家管制的二類精神藥品。行為人走私并向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毒人員販賣國家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的,依法應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認定走私、販賣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的行為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行為人明知走私、販賣的是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二是基于將其作為毒品的替代品而不是治療用藥品的目的;三是去向為毒品市場或吸食毒品群體,且獲取遠超正常經營藥品所能獲得的利潤。綜合本案事實和證據,被告人胡阿弟的行為不符合前述三個條件:首先,胡阿弟不具有走私、販賣毒品的故意。氯巴占作為治療癲癇病的臨床藥品已經在境外多國獲準上市,胡阿弟在為女兒治病過程中,了解到其他患兒家屬對藥品的需求并協助從境外郵購后加價銷售,并非是作為毒品的替代品予以銷售獲利。其次,涉案氯巴占賣給了病友,現有證據不能證實流向了毒品市場或吸毒人員。最后,胡阿弟兩年多時間銷售氯巴占獲利3.1萬余元,所獲利潤有限,不屬于獲得遠超正常利潤的情形。綜上,涉案氯巴占具有毒品和藥品的雙重屬性,根據本案情況,應認定為藥品而非毒品。因此,胡阿弟出于治療疾病的目的從境外郵購氯巴占并銷售的行為不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
根據法律規定,審判期間,人民法院發現新的事實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補查補證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公訴機關在本案第一次開庭后,根據人民法院建議進行了補充偵查,在此期間,國家出臺了允許臨時進口氯巴占用于治療所需的新政策。公訴機關在第二次開庭中,當庭變更了罪名,且控辯雙方對該罪名進行了辯論,符合法律規定。
“鐵馬冰河”案件時間線梳理:
2019年,安徽人“鐵馬冰河”開始從海外代購氯巴占,用于其患有癲癇疾病女兒的治療。同時,他也將氯巴占出售給癲癇疾病患兒的家屬。
2021年6月,罕見癲癇患兒母親李芳(化名)幫“鐵馬冰河”收寄了一個氯巴占海外包裹。
2021年7月5日,“鐵馬冰河”被中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走私毒品犯罪,2021年8月他被檢方批準逮捕。
2021年9月3日,李芳被中牟縣警方以涉嫌“走私、販賣、運輸毒品”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
2021年11月23日,李芳等四名患兒母親被檢方認定其構成“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但因“犯罪情節輕微”,不予起訴。“鐵馬冰河”被以販毒等罪名公訴,成為該案唯一被繼續起訴的被告人。
2021年11月底,1042個罕見病癲癇患兒家庭發出一封求助信——《如何讓我們的孩子活下去?》引發關注。信中提到,氯巴占對治療罕見癲癇患兒有效,但在國內屬于第二類精神藥品,未獲批準上市。
2021年12月18日,中國罕見病聯盟與病痛挑戰基金會發起了對氯巴占用藥需求信息的摸底調查。
2021年12月27日,就癲癇兒童用藥氯巴占問題,國家衛健委有關部門公開回應媒體稱,目前正協調相關機構和部門組織進行集中申請和進口氯巴占。
2022年3月18日,“鐵馬冰河”代購列管藥物氯巴占涉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案,在鄭州市中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庭上,氯巴占是藥還是“毒品”成焦點。
2022年3月22日,曾幫“鐵馬冰河”收寄氯巴占的癲癇病患兒母親李芳提出無罪刑事申訴,被中牟縣檢察院駁回。
2022年3月29日,國家衛健委發布《臨床急需藥品臨時進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臨時進口工作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22年4月13日,宜昌人福藥業公司研發的國產氯巴占片上市許可申請獲受理。
2022年4月15日,“鐵馬冰河”被取保候審。
2022年6月29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臨床急需藥品臨時進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臨時進口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將由北京協和醫院牽頭,聯合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共50家醫院共同向國家藥監局發起氯巴占原研藥臨時進口申請。
2022年7月20日,“鐵馬冰河”案一審再開庭時間推遲。
2022年9月20日,宜昌人福藥業公司收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核準簽發的氯巴占片《藥品注冊證書》,為國內首家獲批。
2022年9月22日,作為臨床急需藥品臨時進口的原研藥,也一度被稱為“救命藥”的氯巴占在北京協和醫院開出全國第一張處方,并在各地定點醫院逐漸鋪開。
2022年10月9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的報道引起山東省相關部門重視,國產氯巴占片在山東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通過綠色通道率先掛網。
2022年10月22日,國產首個氯巴占仿制藥正式上市。
2022年10月底,臨時進口氯巴占在山東大學附屬兒童醫院(濟南市兒童醫院)開出山東首張處方。
2022年11月4日,國產氯巴占片在山東省立醫院開出山東首張處方。
2023年3月31日,“鐵馬冰河”案在中牟縣法院一審再開庭。一審宣判結果,“鐵馬冰河”不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構成非法經營罪,但考慮到情節和社會危害,判處免于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