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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沃科技(301232)6月17日在互動平臺表示,公司發行定價具有合理性。公司管理層及核心人員已通過員工持股平臺持有公司股份,未再參與首發跟投。
此前,有投資者向飛沃科技提問,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棄購貴公司?發行價定價是否合理?公司管理層及核心人員不參與首發跟投的原因是什么?
對此,飛沃科技回復稱,棄購是投資者的個人行為。公司主要面向潛在戰略投資者以及網下詢價投資者開展網下詢價,發行定價主要參照網下詢價投資者在初步詢價期間的報價。本次發行價格72.50元/股對應的公司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母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46.43倍,低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平均靜態市盈率56.06倍,公司發行定價具有合理性。公司管理層及核心人員已通過員工持股平臺持有公司股份,未再參與首發跟投。
6月15日,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上市儀式舉行,飛沃科技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成功上市。
來源:讀創財經綜合
審讀:喻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