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地下車位(車庫)建筑面積不分攤,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開發商可以將產權出售給購房人。
2、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范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
3、根據法律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可以單獨轉讓的地下停車庫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不一并轉讓的,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中約定;未指明的,視為一并轉讓。
4、也就是說,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聲明小區地下車位(車庫)產權屬于單獨轉讓,不隨房屋出售。
5、如果沒有類似的書面說明,地下車位應當歸業主共有,其收益也應當歸業主所有。
6、《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
7、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