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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日本經濟新聞》2月11日報道,專家指出,災情嚴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抗震標準實施緩慢,該國1000萬棟——即一半以上——建筑可能沒有達到抗震標準。
6日發(fā)生在土耳其南部的地震,截至10日已在土耳其、敘利亞兩國造成近3萬人死亡。這一人數(shù)超過了東日本大地震的死亡人數(shù)(1.59萬人),是土耳其歷史上罕見的嚴重災害。
報道稱,此次土耳其地震導致的死亡人數(shù)超過了1999年土耳其發(fā)生的伊茲米特地震(約1.7萬人死亡)。當年伊茲米特地震發(fā)生后,土耳其抗震標準多次被修訂。在土耳其做了10多年防災培訓的安藤狹間公司駐土耳其代表森脅義則就最新的2018年標準說:“與日本相同或更高。”但是實際上,土耳其的很多建筑都達不到抗震標準、經受不住地震。
據(jù)森脅說,在建筑設計和完成階段,行政部門往往不會嚴格審查,而且存在著建筑方只要支付一定資金,即使未達標也會被準許的機制。這不是賄賂,而是基于此前通過的時限法的制度。
報道稱,房地產評估公司IGD的負責人表示,“建筑物竣工后,所有者和入住者會反復進行非法改建”。在這次地震后,就有不少人在報道中證實,倒塌的建筑中就有一些是為了增加店鋪面積而被去除柱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