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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新社3月6日報道,繼社交網絡的責任后,又規定了父母和專業人士的責任:法國國民議會6日通過了一些關于保護兒童在數字世界隱私的措施,后續將致力于解決兒童過度使用屏幕的問題。
由復興黨議員布魯諾·斯蒂德提出的未成年人肖像權法案一讀獲得一致通過,這與關于養老金的激烈辯論形成鮮明對比。
法案還需經過參議院審議。其目的是保護兒童免受某些父母不加限制地暴露他們的過度行為,尤其是在社交網絡上。
議員們在晚上開始審議第二份文本,旨在提高成年人對兒童過度接觸屏幕的風險的認識。
上周四,國民議會一讀通過了一項針對社交媒體平臺的提案,要求TikTok、Snapchat或Instagram等社交媒體必須核實用戶年齡,15歲以下兒童注冊須得到父母許可。
負責兒童事務的國務秘書夏洛特·科貝爾表示,這些不同的舉措“構成了一個法律武器庫,將有助于補充線上兒童保護機制”。
這項由斯蒂德議員提出、于6日通過的法案在民法父母權的定義中引入了“兒童隱私”概念。它規定,未成年人的肖像權由父母雙方共同行使。如果出現分歧,法官可以禁止其中一方發布孩子的照片。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可以“強制轉授父母權利”,允許法官將兒童肖像權的行使委托給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