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屬于銀行結算賬戶的一種,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適用范圍
臨時存款賬戶適用于四個方面,具體如下:
(資料圖)
1、異地臨時經營活動,例如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等在異地的臨時經營活動;
2、設立臨時機構,例如工程指揮部、籌備領導小組、攝制組等;
3、注冊驗資、增資;
4、軍隊、武警單位承擔基本建設或者異地執行作戰、演習、搶險救災、應對突發事件等臨時任務。
臨時存款賬戶的使用
1、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2、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
臨時存款賬戶開戶證明文件
臨時存款賬戶開戶證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2、異地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筑施工及安裝合同外國及我國港、澳、臺地區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準入證明
3、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以及臨時經營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文。
4、境內單位在異地從事臨時活動的,應出具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其從事該項活動的證明文件
5、境外(含我國港、澳、臺地區)機構在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應出具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其從事該項活動的證明文件。
6、軍隊、武警單位因執行作戰、演習、搶險救災、應對突發事件等任務需要開立銀行賬戶時,開戶銀行應當憑軍隊、武警團級以上單位后勤(聯勤)部門出具的批件或證明,先予開戶并同時啟用,后補辦相關于續。
7、注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8、增資驗資資金,應出具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證明文件。
上述第2、3、4、8項還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編號,外國及我國港、澳、臺地區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