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租房補貼領取
可以領3年!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 36個月,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 3 年,須在人才引進之日起 5 年內申請領取完畢。已領取購房補貼的,不得再申請住房租賃補貼;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后申請購房補貼的,發放購房補貼時應扣除已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市引進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執行到2024年2月!
停止發放情況
享受人才住房保障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及個人應在15日內向原申請部門主動申報:
(一)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已停業,或變更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
(三)領取購房補貼期間,所購房屋未實際成交或解除合同的;
(四)領取住房租賃補貼期間,租賃關系解除的;
(五)學歷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被取消的;
(六)其他情況變化,不再符合省、市及本細則規定的享受條件的。經審核仍符合本細則規定的,給予相應的保障;不符合的,停止發放補貼或收回實物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