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出工傷怎么舉證的
職工出工傷舉證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者在事故中受到傷害的證據;工傷事故是在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的證據;勞動者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相關資料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出工傷對單位有什么影響
出工傷對單位一般沒有什么影響,但是勞動者認定為工傷的,會影響公司的財政,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果受傷后沒有上報,對公司沒有影響。
三、什么情況下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找法網提醒,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根據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