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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貴州省住建廳印發《貴州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整體規劃、配套設施、單體設計、室內裝修等提出了基本要求,力求強化技術服務指導,鼓勵開發建設單位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需求提高建設品質。《導則》適用于貴州省國土空間范圍內各類新建和改造(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工程。省內其他未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住房建設工程可參照本導則執行。
《導則》指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準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
《導則》將保障性租賃住房按建設方式分為新建、改造、改建,其中既有建筑改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過程中不改變建筑性質的為改造,改變了建筑性質的為改建。按居住形態分為主要供家庭租賃使用的住宅型、有集中管理、主要供企事業單位等職工租賃使用的宿舍型、有集中管理運營的公寓型,并對這三種租賃住房在配套設施、套型面積、居室配置、車位配比等方面制定了不同標準。
據悉,為更直觀指導全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與《導則》同步編制了《貴州省保障性租賃住房設計圖示》,圖文并茂展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新建、改造、改建等常見的設計思路和意向效果,讓建設單位、運營單位及主管部門均能充分理解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設計和建設要點。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陳露
編輯 方亞麗
二審 張恒新
三審 張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