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黔西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用藥、用械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用藥用械監管工作,切實保障新冠病毒用藥用械質量安全和價格平穩運行。
1月4日至6日,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派出3個檢查組赴全州各縣市的農村藥店和鄉鎮衛生院(診所)的感冒及退燒類藥、抗原檢測試劑、口罩、醫用酒精等涉疫醫藥物資的保障供應、價格情況、質量狀況等進行暗訪抽查。共抽查52家藥店和鄉鎮衛生院(診所),針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督促企業現場整改,對涉嫌藥品質量、價格違法的12家藥店進行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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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建立零售藥店停業報告制度,要求零售藥店停業前主動報告;倡導所有零售藥店和網上售藥平臺24小時營業,建立短缺藥品預訂服務,通過線上線下依法銷售退熱、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非處方藥;引導零售藥店拓寬藥品采購渠道,組織感冒、退燒、止咳類藥物儲備和大范圍鋪貨,備足疫情防控用相關藥品3個月使用量。
為進一步緩解群眾購買退燒藥困難的問題,積極協調企業履行并發揮好藥品經營企業的社會責任,緊急籌措出50000粒退燒藥免費向群眾發放。加強鄉鎮地區藥店、鄉鎮衛生院(診所)的藥械保供,加快補齊疫情防控藥械資源短板,加強藥械資源統籌,積極應對高峰,切實做到精準投放。對解熱鎮痛、祛痰止咳、中成藥、醫療器械等四類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藥品儲備情況進行日調度。
持續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不斷加強疫情防控藥品流通環節監管,尤其是農村地區疫情防控藥品的監管,督促零售藥店、藥品使用單位嚴格履行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加強新冠病毒疫苗及阿茲夫定片等治療藥物質量監管,緊盯止咳、退熱、抗病毒、治感冒等疫情防控藥品的進貨渠道、儲存養護管理和藥學服務,嚴格落實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要求;重點關注疫情防控用藥銷量異常增長等情況,加強線上線下藥品銷售監管,嚴防假冒藥品、過期失效藥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藥品流入合法渠道;對涉嫌違法違規經營使用假劣藥品的,及時查清流向,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依法予以查處。
持續強化醫療器械安全監管。明確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零售藥店,可以通過實體店鋪和電子商務渠道銷售經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審批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要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依法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證并具備相應儲存條件時,方可通過實體店鋪和電子商務渠道銷售經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審批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同時,強調具備相關資質及條件的零售藥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通過網絡銷售抗原檢測試劑的,應當告知屬地縣級藥品監管部門。
持續嚴查藥械違法違規行為。要求各縣(市)市場監管局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新冠病毒疫苗、新冠治療藥品、抗原檢測試劑、醫用防護口罩等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和價格監管,以“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嚴守質量安全底線;對監督檢查、產品抽檢、投訴舉報、網絡監測、輿情監測、風險會商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線索,深挖細查,一查到底;對存在風險隱患的,堅決采取風險防控措施;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立案查處,對故意散播謠言、制造恐慌、囤積居奇、高價售賣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形成震懾效應。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方亞麗 桂榕
編輯 管云
二審 陳露
三審 孫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