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規范全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推進政務數據“聚、通、用”,貴州省印發《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辦法共十一章、五十三條,對各級政府部門在履職過程中收集、生成、存儲、管理的各類數據資源管理進行詳細說明。即日起,為方便讀者更好理解,記者對辦法進行分解解讀。
數據資源目錄
數據資源目錄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分類方法,對政務信息資源進行排序、編碼、描述,便于檢索、定位與獲取政務信息資源。
辦法明確,將對全省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實行省、市、縣分級管理,層級之間通過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無縫對接。
(資料圖)
省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和匯總全省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并納入數據供需對接清單管理。市、縣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和匯總本行政區域內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并報上級大數據主管部門備案。
省大數據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編制工作指南。政府部門應當建立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管理制度,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標準和規范,梳理本地區、本部門所掌握的數據資源,明確數據的元數據、來源業務、類別、共享和開放屬性、級別、使用要求、更新周期等,及時編制、發布和維護本地區、本部門數據目錄,并在有關法律法規作出修訂或行政管理職能發生變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并報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審核。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更新工作期限的,經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同意,可延長5個工作日。
人口信息、法人單位信息、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電子證照信息等基礎信息的數據資源目錄由省大數據主管部門會同相關政府部門負責編制并維護。由多部門共建項目形成的主題信息的數據資源目錄由主要負責的省級政府部門會同相關政府部門負責編制和維護。
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政務信息系統項目立項申請前,應當預編形成項目數據資源目錄作為項目審批要件。項目建成后,應當將數據資源目錄作為項目驗收的必要內容。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方亞麗
編輯 朱登芳
二審 張恒新
三審 孫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