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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日訊(記者 郭文培)9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對藥品網絡銷售管理、平臺責任履行、監督檢查措施及法律責任作出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哪些企業可以網售藥品?
對于藥品網絡銷售企業準入門檻,《辦法》規定,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應當是具備保證網絡銷售藥品安全能力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藥品經營企業。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銷售其生產的中藥飲片,應當履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相關義務。
其中,藥品網絡銷售企業應當按照經過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藥品網絡銷售企業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僅能銷售其取得藥品注冊證書的藥品。未取得藥品零售資質的,不得向個人銷售藥品。
國家藥監局解讀文件指出,《辦法》要求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必須是線下實體藥品企業,加強藥品質量安全保障和消費者權益保障。
所有藥品都可網售?
對于備受爭議的處方藥網售問題,《辦法》提出:考慮用藥安全風險和線上線下一致性管理要求,對處方藥網絡銷售實行實名制,并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調配;同時,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當區分展示,并明確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不得直接公開展示包裝、標簽等信息;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說明書等信息,不得提供處方藥購買的相關服務,意在強調“先方后藥”和處方審核的管理要求。
《辦法》特別提出,藥品網絡零售企業不得違反規定以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個人贈送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
此外,《辦法》規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具體目錄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