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統計廣東銀保監局及其分局、深圳銀保監局的罰單情況顯示,2020年廣東人身險機構共收到19張罰單,罰金合計336.8萬元,分別占全國的4.0%及5.9%。值得關注的是,去年全年,廣東人身險業務并未出現百萬級別的罰單。與2019年相比,廣東整治行業亂象、監管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大。在廣東人身險領域,高管任職相關的一些問題,成為去年廣東人身險業處罰重點之一。
廣東人身險機構
全年未出現百萬級罰單
去年,廣東人身險機構的合規管理成效較為顯著。去年,全國人身險機構原保險保費收入31674億元。廣東省人身險機構(含深圳)原保險保費收入則為4099億元,占比12.9%。
而在罰單方面,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全國43家人身險公司共收到470張罰單,占全年罰單總量27.7%;罰款金額合計5734.5萬元,占比24.4%。
相對而言,2020年廣東(含深圳)人身險機構僅收到19張罰單,占全國人身險機構總罰單量4.0%;罰金合計336.8萬元,占全國罰金總額5.9%。此外,廣東人身險機構全年未出現百萬級罰單。
不過,若縱向對比,廣東人身險的罰單仍有較大的增長。行業嚴監管的態勢仍在延續。
據南都記者統計,2019年全年,廣東人身險業僅收到3張罰單。其中,人保壽險收到1張罰單,主要案由為“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編制虛假資料”,人保壽險受罰100萬元,涉事總經理、業務管理部/客戶服務部總經理分別受罰20萬元,共計140萬元。同時該罰單還對時任總經理作出撤銷任職資格的處罰。
此外,剩下的兩張罰單則罰向平安人壽,涉及罰金25萬元,涉及“虛列費用”“代投保人簽名”兩項案由。
相對而言,2020年廣東人身險業罰單量以及罰款金額分別同比增長5.3倍和1倍。
從處罰案由來看,廣東省人身險業處罰案由與全國各地處罰案由較為相似,排名靠前的案由為“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費率、條款;欺騙投保人;違反高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等。”
八成罰金涉及總公司、分公司等層級
2020年,廣東財險領域,財險中心支公司級別的總罰金超過分財險總公司與支公司級別的罰金總和,同時被罰的中心支公司數量亦少于后兩者數量之和,意味著財險業基層組織被罰力度更重。
廣東人身險業的處罰情況則相反,總公司、分公司級別的被罰力度更重。
據南都記者統計,2020年廣東人身險業共有2家總部位于廣東的總公司、8家分公司、1家支公司、3家中心支公司以及1家營銷服務部被罰。其中,總公司與分公司兩級罰單數量為13張,涉及罰金276.8萬元,占總罰金82.2%。
而結合處罰案由與處罰金額來看,涉及“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的罰單往往處罰力度更大,且一般發生于分公司層面以上機構,這也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總公司、分公司的罰金占整體罰金規模的八成以上。
嚴把高管任職關口 兩類違規行為被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從罰單數量來看,橫琴人壽去年共收錄4張罰單,均對同一違規行為予以處罰。根據罰單處罰案由顯示,橫琴人壽去年因“任用未經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實際履職”而被處罰,對橫琴人壽予以10萬元處罰并對兩名管理者以及實際覆職人分別予以警告和處罰,總罰金共計30萬元。
這也成為2020年廣東保險業唯一因“任用未經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實際履職”而被處罰的罰單。
此外,去年也出現了單獨針對高管個人的行政處罰。去年6月,清遠保監分局對原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作出行政處罰,因其“在任職資格申請材料中未如實反映曾受到保險監管部門行政處罰”。
據了解,該名原高管于2019年9月獲得清遠保監分局的任職資格批復。批復顯示,經審查,其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據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該處罰并未針對華夏人壽及被處罰當事人進行罰款,但對被處罰當事人作出“撤銷任職資格,并在3年內不再受理其任職資格申請”的處罰決定。
此外,恒大人壽亦因“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管人員”收到該機構在廣東的唯一罰單。
無論是“無證駕駛”,抑或是“持照駕駛”但屬于“違規駕駛”的管理人員違規行為,廣東省各銀保機構都進行了嚴肅處置,充分展現了廣東金融監管力度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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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338萬大罰單:
人保壽險 廣東兩家電銷中心被點名
去年3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2020年的1號罰單。
該罰單既是2020年首張銀保系統罰單,亦是2020年人身險業最大單筆罰單。據悉,該罰單指向人保壽險,主要案由為:存在電銷業務欺騙投保人行為;網銷業務欺騙投保人行為;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保險費率行為以及提供、編制虛假報告、文件、資料等四大違法違規行為,該罰單對人保壽險涉事機構以及相關負責人予以338萬元罰金。
其中,涉事機構就包括人保壽險廣東省分公司電話銷售中心、深圳電話銷售中心。該罰單指出,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間,人保壽險河北電銷中心、成都電銷中心、鄭州電銷中心、重慶電銷中心、深圳電銷中心、廣東電銷中心經電銷渠道銷售的部分保單,存在與事實不符的宣傳等欺騙投保人行為。該罰單對深圳電銷中心予以罰款10萬元,對廣東電銷中心予以罰款10萬元。并對上述兩家電話銷售中心相關負責人分別予以警告并罰款2萬元。
行業觀察
健康險成為行業增長引擎
兩大問題不容忽略
2020年廣東省(含深圳)人身險機構與財險機構原保險保費收入同比“一升一降”。而廣東省(含深圳)保費規模5653億元,同比增長2.86%,保費規模繼續領跑。
從去年的情況來看,人身險機構保費規模的上升將部分歸功于健康險業務的高速發展。而事實上,不論是人身險機構或是財險機構,健康險業務已經成為其增長的核心動能。去年年初,中央相關文件更是提出,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制度目標,將商業健康險作為第三層次。
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龍曾表示,從過去10年的情況而言,健康險一直保持較快增長態勢,在車險綜改的情況下,健康險具備成為第二大險種的條件。
然而,在健康險業務迅速擴展的同時,居高不下的賠付成本亦成為關注點。據南都記者統計,2020年健康險收入與支出同比增長分別為15%、24%。
如何規范發展健康險的銷售和服務,優化健康險產品的種類,成為今年乃至未來多年健康險發展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