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公司《關于設立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縣支公司的請示》(遼陽光產〔2021〕231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撫銀保監復〔2022〕10號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關于設立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縣支公司的請示》(遼陽光產〔2021〕231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籌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縣支公司。
二、你分公司應當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該機構的籌建工作?;I建期滿未完成籌建工作的,應當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重新提出設立申請?;I建機構在籌建期間不得從事任何保險經營活動。
三、籌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我局提交開業驗收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開業。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撫順監管分局
2022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