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為加強消費者風險提示,增強金融消費者風險防范意識,3月15日,云南銀保監局發布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并做出消費者提醒。
云南銀保監局發布的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顯示,2017年董某與某保險公司簽訂保險代理合同,代表某保險公司向客戶銷售保險,并取得傭金。2020年董某離職后,為誘導客戶“退舊買新”以再次獲取保險傭金,用唆使客戶提供虛假證據等手段教唆、代理該客戶進行惡意投訴,以存在“銷售瑕疵”為由,向某保險公司提出全額退保。該公司在與客戶協議解約后,將董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2021年經法院判決,被告董某賠償某保險公司傭金損失、違約金并承擔訴訟費。
不法分子為了謀取利益,謊稱可辦理全額退保、逃廢債務、修復征信等事宜,誘導消費者委托其“代理維權”后,用編造事實、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等手段進行惡意投訴,違背誠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線,不僅侵占消費者正當的投訴維權渠道和資源,阻礙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效溝通,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代理維權”以“維權”之名行“牟利”之實,如鼓動保險消費者退保正常的保險合同,并收取高額“代理維權”手續費,退保后還會誘導消費者“退舊買新”,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費者退保資金,暗藏集資詐騙風險。此外,消費者如受蒙騙退保正常的保險合同,不僅喪失風險保障,未來再次投保時,由于年齡、健康狀況的變化,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的風險。不法代理維權組織取得消費者委托后,會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賬戶、保險合同等敏感信息,個人信息存在被惡意使用、違法泄露或買賣等風險。
云南銀保監局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一是選擇正規渠道,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對金融產品或服務有疑問,可以直接與金融機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金融糾紛調解組織化解,或向金融監管部門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12378反映,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樹立理性消費觀念,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識,勿受“退舊保新”“高收益”等說辭誘導。三是注重維護個人信息安全。提高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