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網不完全統計,2021年全年銀保監系統面對保險業共開出了2217張罰單,較上年度增長約18%;共計罰沒3.05億元,較上年度增長約32%。
2021年行業監管進一步施力,據銀保監會召開的2022年工作會議顯示,2021年全年銀保監會處罰銀行保險機構3870家次,處罰責任人員6005人次,罰沒26.99億元。
在這其中,保險行業轉型加速,發展過程中違規行為也加速暴露。發現網不完全統計,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作出行政處罰時間)銀保監會及各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對保險業共開出了2217張罰單,較上年度增長約18%;共計罰沒3.05億元,較上年度增長約32%。
業內人士指出,從對2021年全年的罰單梳理情況來看,對財產保險公司的處罰力度依然較大,虛列費用,財務資料不真實等問題仍是行業“頑疾”,分支機構停新、責任人員被撤職或禁業的處罰也屢見不鮮,單張百萬級罰單也同時存在。另外,銀保監會還對保險公司開出了3張監管函。
2021年行業累罰超3億
公開信息顯示,2019年和2020年保險機構被罰的金額分別為1.17億元和2.31億元,2021年被罰金額為3.05億元。從數據看,近幾年監管部門對保險業的處罰金額持續上漲。
據發現網不完全統計,2021年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面向保險業開出2217張罰單,其中財產保險公司1220張,領走一大半;人身保險公司651張,占總數的三成;保險代理公司、保險銷售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以及保險公估公司收到的罰單共計325張;給單個從業人員開出21張罰單。
罰款方面,2021年全年保險業罰沒3.05億元,其中占大頭的是財產保險公司,為1.96億元;人身保險公司被罰總額7244.16萬元;保險代理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被罰總額為3670.04萬元;單個從業人員被罰12.1萬元。
在月份罰單方面,全年處罰力度最大的是12月份,共開出494張罰單,罰款總額6724.86萬元;其次是8月份,開出265張罰單,罰款總額3827.9萬元;最少的是3月份,開出96張罰單,罰款總額13344.9萬元。
從季度看,銀保監系統一季度共計開出329張罰單,共計罰款4965.6萬元;二季度共計開出492張罰單,共計罰款6489.65萬元;三季度開出555張罰單,共計罰款8494.24萬元;四季度開出841張罰單,共計罰款1.06億元。
(數據來源:銀保監會,發現網整理制表)
6家險企被罰千萬級,人保財險居榜首
發現網不完全統計,2021年全年有49家財產保險公司被行政處罰,罰單總數為1220張,罰款總額為1.96億元。
人保財險多年來是監管處罰的高發地,2021年全年收到236張罰單,累計罰沒3793.9萬元,罰單和罰款總額列保險公司榜首。緊隨其后的是平安財險,2021年收到167張罰單,累計罰沒3000.6萬元。同時人保財險和平安財險也是唯二兩家罰金超三千萬元的保險公司。
國壽財險、太平洋財險和中華財險也被罰千萬級,其中國壽財險和太平洋財險分別收到160張和113張罰單,分別被罰2477.9萬元和2054.5萬元;中華財險收到66張罰單,共計罰款1132萬元。
大地財險、陽光財險等19家險企被罰百萬級以上,千萬級之下;處罰金額后三家的分別是長江財險、北部灣財險和中路財險,分別被罰16萬元、12萬元和5萬元。
2021年全年50家人身險公司被行政處罰,共收到651張罰單,累計罰沒7244.16萬元。
人身險公司中,僅中國人壽一家被罰千萬級以上,收到的罰單為107張,累計罰沒1339.6萬元。人保壽險、平安人壽、陽光人壽等14家被罰百萬元以上;處罰金額后四位的分別是長生人壽、華泰人壽、大家人壽和昆侖健康,被罰金額分別為3萬元、3萬元、3萬元和1萬元。
2021年去年共162家保險中介機構被行政處罰,其中保險代理公司78家,保險銷售公司32家,保險經紀公司39家,保險公估公司13家,共收到325張罰單,累計罰沒3670.04萬元。
作為人保財險的保險業務關聯方,人保汽車保險銷售是保險中介機構中違規行為頻發的公司,2021年共計收到監管部門開出的42張罰單,罰款總額513萬元。
其次,北京巔峰同道科技、浙江安信保代和永達理保險經紀也被罰百萬元以上,處罰金額分別為212.7萬元、121萬元和101萬元,罰單數量分別為5張和6張。值得一提的是,平安創展保險銷售被罰近92.4萬元,罰單數量9張。
11家監管局累計處罰千萬級,粵黑蘇“災情”較重
2021年全年,包括銀保監會在內的31家監管及其地方監管分局對保險業作出行政處罰,11家監管局累計處罰千萬元以上,2家監管局累計處罰近千萬元。
具體而言,廣東監管局、黑龍江監管局和江蘇監管局累計處罰金額占據地區前三甲,罰款總額分別為2816.29萬元、2187.5萬元和2136萬元,也是三家處罰金額超兩千萬元的監管局。
浙江監管局、山東監管局、福建監管局等8家累計處罰千萬元之上,兩千萬元以下;罰款總額后三家分別是天津監管局、海南監管局和甘肅監管局,罰款總額分別為211.4萬元、143.7萬元和126.5萬元。
在罰單方面,開出罰單最多的是江蘇監管局,為186張;其次是黑龍江監管局,開出161張;陜西監管局、山東監管局、新疆監管局、廣東監管局、貴州監管局、湖南監管、安徽監管局和江西監管局開出的罰單在超百張。
開出罰單最少的海南監管局,為6張;隨后是甘肅監管局和寧夏監管局,分別是10張和11張。
8家險企收單張百萬罰單,華安財險被罰最多
從公司的角度看,2021年有8家險企收到監管局開出的單張百萬元罰單,罰單金額最重的是華安財險。2021年12月3日(以下均為作出行政處罰時間),華安財險廣西分公司因財務數據不真實共計罰款255萬元。
2021年3月8日,銀保監會因珠江人壽存在項目子公司融資借款超過監管比例規定、保險資金違規用于繳納項目競拍保證金、關聯方長期占用保險資金三項違法違規行為,共計罰款138萬元。
平安財險韶關中心支公司、中國人壽福州市臺江區支公司、平安人壽北京分公司、陽光信用保證保險、水滴保險經紀公司分別被罰104萬元、103萬元、120萬元、128萬元和120萬元;違規問題有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的方式套取費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
值得一提的是,單張百萬罰單中,國壽財險重慶市分公司和湖南分公司均上榜,分別被罰106萬元和102萬元。
除此之外,2021年4月7日,平安財險揭陽中心支公司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利益、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車險條款費率、以虛構中介業務的方式套取費用三項違法違規行為共計罰款91.5萬元,其中涉及6名責任人員。
2021年7月21日,人保壽險四川省分公司因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被罰93萬元,涉及12名責任人員;2021年7月28日,人保財險江門市分公司和江門市新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利益等被罰97萬元;2021年8月23日,中國人壽金壇支公司因虛列費用、保單記載不真實等被罰98萬元。
23家責令停止新業務,19人被撤職且5人被禁業
處罰決定中,警告和罰款是最常見的,但停止新業務、撤銷任職資格、禁業等處罰也時常出現。2021年有23家保險機構被責令停止新業務、停業整頓等,而停止接受新業務大多在3個月到1年。
例如2021年7月13日,最會保保險經紀因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等被限制開展車險經紀業務;中華財險五家渠分公司一〇五團支公司被責令停止接受農險新業務1年;2021年7月19日人保財險柳州市分公司因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虛列費用等責令停止在柳州市行政區劃內電話銷售渠道、互聯網銷售渠道和相互代理銷售渠道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
2021年6月3日,山東廣華保代泰安分公司因編制虛假材料、編制虛假財務事項和未按規定設立專門賬簿被責令停業整頓6個月;2021年11月2日,陽光保代吉林分公司因未設立專門賬簿記載保險代理業務收支情況被責令停業整頓1年。
2021年8月31日,江西德寶源保險經紀編制、提供虛假注冊資本報告、報表等被吊銷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2021年9月3日,黑龍江一諾保代因開展虛假業務,虛開增值稅發票為保險公司套取費用被吊銷保險代理許可證。
發現網不完全統計,2021年全年,銀保監系統共計處罰個人1814人,共計罰款6005.22萬元,其中單開給個人1110張。
在這其中,有19人被撤銷任職資格,涉及的保險機構有永誠財險哈爾濱中心支公司、浙江安信保代余姚營業部、永鑫保險銷售等。同時,湖北安行天下汽車保險銷售法定代表人易海婭被給予三年內禁止保險業;泰康人壽個人保險代理人曹霞被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中航安盟洛川支公司房永鋒禁止進入保險業3年;太平洋財險呂梁中支原車意險理賠中心員工王勇禁止10年進入保險業。
3家險企收監管函,違規行為多種多樣
值得注意的是,銀保監系統除了針對險企出現的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外,還對3家保險公司開具監管函。
2021年1月7日,安心財險因公司2020年10月末的核心及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25.7%,償付能力嚴重不足被責令增加資本金,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和限制公司董高監管理人員薪酬水平。
(圖源:銀保監會官網)
2021年1月25日,橫琴人壽因投資管理能力不符合監管規定、違規開展其他金融資產投資和違規購買債券和不動產被責令接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新增股權和其他金融資產投資并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2021年3月19日,人保健康因產品銷售與原保監會批復的分紅險試點產品銷售方式與批復要求違背,被責令禁止六個月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以及開展相關渠道業務清理整頓工作。
與此同時,從處罰的具體事由來看,財產保險的違規行為中編制虛假材料,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拒絕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違規跨省、跨區域經營車險業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條款費率等是出現頻率最高的。
人身險方面,未按規定報送產品說明會備案資料且不改正,產品說明會欺騙投保人,健康險強制搭售其他產品,意外險中介費用率大幅超出預定費用率等;保險中介機構還存在未按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未建立規范的業務檔案、未制作和使用客戶告知書,未設立專門賬簿記載保險兼業代理手續費收入等違規亂象都是監管部門處罰的重點。
對于保險業的各種違規亂象,業內專業人士分析稱,在市場競爭激烈的背景下,險企為了爭搶資源或許是依靠拼渠道費用,因此保險公司編制虛假材料等滿足監管要求。因此,監管部門對保險機構的監管態勢仍然比較嚴格,保險機構一方面要提升合規經營意識,另一方面還要提升業務能力,增強市場競爭力。
(發現網記者羅雪峰 實習記者劉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