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優化保險機構投資管理能力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45號,以下簡稱“45號文件”)精神,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承擔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投資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自律管理職責。
近年來,廣大保險公司在監管部門的政策指導下,不斷加強自身投資管理能力建設,能力自評估和信息披露工作質量不斷提高。截至2022年2月28日[1],共有122家保險公司具備不同類型的投資管理能力(包括信用風險管理、股票投資、股權投資、不動產投資和衍生品運用管理等五項能力)合計287項,其中80項能力為45號文件發布后新增。協會對截至2022年2月28日的各家保險公司所具備的投資管理能力情況進行通報,詳見附件。
下一步,協會將繼續加強會員服務和行業自律工作,推動保險公司不斷提升投資管理能力自評估和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加強保險公司投資管理能力自律管理。通過教育培訓、調研座談、日常交流等多種方式,引導保險公司扎實穩妥推進投資管理能力自評估和信息披露工作,樹立“成熟一項、披露一項”和“一次通過”意識。
附件:保險公司投資管理能力一覽表(截至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