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銀保監復〔2022〕55號
中銀三星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設立中銀三星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申請材料及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中銀三星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準予開業。
二、該機構營業場所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75號外貿中心大樓20層01、03單元。
三、該機構經營區域和業務范圍由總公司授權決定。
四、你公司應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10日內派人持介紹信或委托書、領證人員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到我局領取《保險許可證》,并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同時按規定向社會公告。
五、在取得《保險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該機構無正當理由未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其《保險許可證》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