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關于撤銷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紹興牌頭營銷服務部的請示》(泰康人壽浙發〔2022〕57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準予撤銷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紹興牌頭營銷服務部。
你公司應當做好該機構撤銷后的人員安排、單證保管、客戶服務等工作,并按規定對相關事項予以公告。即日起,該機構的《保險許可證》自動失效,你公司應于15日內將該機構的保險許可證交回中國銀保監會紹興監管分局,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此復。
中國銀保監會紹興監管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