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銀保監復〔2022〕39號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
你中心支公司《關于籌建中國平安(601318)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四團營銷服務部的請示》(平保產奎支發〔2021〕2號)收悉。經審查,現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支公司籌建一二四團營銷服務部。
二、你中心支公司應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該機構的籌建工作。籌建期滿未完成籌建工作的,應當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9〕1號)重新提出設立申請。籌建機構在籌建期間不得從事任何保險經營活動。
三、籌建工作完成后,你中心支公司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我分局提交該機構的開業驗收報告,經批準后該機構方可開業。
伊犁銀保監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