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訥河支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齊銀保監罰決字〔2022〕23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單位 | 名稱 |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訥河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孫叢剛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代理人員虛構保險合同騙取保險金。 | ||
行政處罰依據 |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一百一十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齊齊哈爾銀保監分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11日 |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訥河支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齊銀保監罰決字〔2022〕23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單位 | 名稱 |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訥河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孫叢剛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代理人員虛構保險合同騙取保險金。 | ||
行政處罰依據 |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一百一十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齊齊哈爾銀保監分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