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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4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近日公布天津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津銀保監罰決字〔2022〕61號,安盛天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存在未對自身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以及委托進行銷售保險產品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開展培訓的違法違規事實,天津銀保監局依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保監會令2013年第2號,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對其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保監會令2013年第2號,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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