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李東海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陽光產險〔2022〕299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李東海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中國銀保監會
2022年7月13日
(資料圖)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李東海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陽光產險〔2022〕299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李東海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銀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中國銀保監會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