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國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
瓊銀保監復〔2022〕114號
海保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海保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發行資本補充債券的請示》(海保字〔2022〕203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依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年第3號(保險公司發行資本補充債券有關事宜)》的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10年期可贖回資本補充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
二、你公司應在獲得主管部門發行許可的期限內完成發行事宜,并在發行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報告發行情況。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