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新銀保監復〔2022〕139號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分公司:
你分公司《關于撤銷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南湖路支公司的請示》(烏人保財險發〔2022〕73號)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批準你分公司撤銷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南湖路支公司。
二、你分公司應將該分支機構撤銷后的債權債務關系、業務存續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告,同時做好對客戶的解釋說明及后續服務工作。
三、你分公司應當在本批復決定之日起15日內將注銷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上繳我局,并及時到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新疆銀保監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