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9月16日,宜春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保爾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保爾保險代理江西分公司”)因存在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分別開立獨立賬戶用于代收保險費結算、收取傭金結算;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未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的違法行為被警告,并被罰款33萬元。
謝俊敏對保爾保險代理江西分公司上述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宜春銀保監分局警告,并被3.5萬元。
【資料圖】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9月16日,宜春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保爾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保爾保險代理江西分公司”)因存在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分別開立獨立賬戶用于代收保險費結算、收取傭金結算;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未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的違法行為被警告,并被罰款33萬元。
謝俊敏對保爾保險代理江西分公司上述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宜春銀保監分局警告,并被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