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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9月29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了解到,今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促進保險公司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就保險公司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相關事項要求征求意見。
《意見稿》提出,保險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個人養老金相關制度要求,有效發揮優勢、合理控制成本,持續提升能力,做到運營安全、回報穩健、服務便捷,向人民群眾提供長期保值增值、條款簡明易懂的商業養老保險,滿足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需求。
根據《意見稿》,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養老保險包括年金保險、 兩全保險,以及銀保監會認定的其他產品,并符合以下要求:(一)保險期間不短于5年;(二)保險責任限于生存保險金給付、滿期給付、死亡、全殘、達到失能或護理狀態; (三)能夠滿足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交費靈活性要求。(四)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