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官微消息,10月29日晚,韓國首爾龍山區梨泰院因萬圣節活動大規模人員聚集,引發嚴重踩踏事故。據央視新聞消息,踩踏事故已導致153人死亡,另有超過100人不同程度受傷。截至目前,4名中國公民在韓國踩踏事故中遇難,另有兩名中國公民受傷。
圖片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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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事故一般是在聚眾集會中,隊伍擁擠移動時,若有人意外跌倒,后面的人群依舊前行,對跌倒的人產生踩踏,從而引起驚慌、加劇擁擠和新的跌倒人數,造成群體傷害的意外事件。
北京商報記者通過此前多起踩踏事故了解到,保險公司將開展理賠綠色通道等一系列舉措。如果發生了踩踏等群體性意外事故,哪些商業保險可以賠償?
“保險賠償主要分為可供個人購買的人身保險以及財產保險,財產保險主要為責任保險。”資深精算師徐昱琛表示。據了解,可賠付的商業險主要為意外險、壽險,還有公眾責任保險這一責任險。
意保險的意外必須符合外來的、非本意的、突發的、非疾病的、“偶然”等條件,才能構成該合同的保險事故。“踩踏事件通常屬于意外事故,意外險一般有三項保險責任,一是意外身故,二是意外傷殘,三是意外造成的搶救醫療費用。其中意外身故會賠償百分百的保額,意外傷殘如果達到傷殘等級的話也能夠進行賠償。此外,搶救治療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費用,投保帶有相關責任的意外險,也可以找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和報銷。”徐昱琛表示。
因此,意外險、意外醫療險等可以賠付踩踏事故帶來的風險。另外,徐昱琛介紹,包含身故責任的壽險,無論是由于疾病還是意外導致的身故,壽險都可以進行賠償。
學平險也是屬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種。2014年“9·26”云南昆明小學踩踏事件中,保險公司對購買學平險的傷亡學生進行了賠付。
除了意外險、壽險外,還有公眾責任險可進行賠付。公眾責任保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在其經營場所內或在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第三方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在徐昱琛看來,如果活動的主辦方投保了公眾責任保險,在活動轄區中發生踩踏這一群體性意外事故,則傷亡人員能夠獲得相應的賠付。
一般而言,演唱會舉辦方會購買公眾責任險,規避在演唱會過程中由于意外而造成觀眾受傷所帶來的風險。據長安責任保險公眾號消息,長安責任保險北京分公司曾成功承保《周華健“今天唱什么”世界巡回演唱會北京站》的公眾責任險。
“政府出錢,百姓受益。”據了解,在國內當前各地政府會為市民投保相關保險。比如政府救助責任保險、巨災保險,還有社區綜合保險等。
2019年重慶市城口縣委宣傳部發布信息顯示,當地政府給所有城口人購買了一份巨災保險。如果發生踩踏事件,該保險如何賠償?據了解,在保險期間內,居民(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在承保區域內(城口縣行政轄區)參加群眾性活動中因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導致人身傷亡,無法找到責任人或者責任人無力賠償,政府納入救助范圍內。
對于遇難、受傷人員的家屬或者家庭而言,保險可以在踩踏等群體性意外事故中發揮一定的作用。在徐昱琛看來,相關保險可以起到經濟補償的作用。據央視新聞報道,此次踩踏事故中傷亡者多為年輕人。徐昱琛進一步表示,“如果是剛剛步入社會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生,本將迎來大好前程,突然離世對于家庭而言會有著較大的打擊。通過意外險或者壽險等保險的賠償,一定程度而言能對家庭的損失進行彌補,尤其是一些治療費用。此外,通過保險進行理賠也可以更好地在后續救治中得到更好的醫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