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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2月9日,山東銀保監局煙臺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因存在利用業務便利為亞太財險煙臺中支牟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被罰。
經查,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掌握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煙臺高新區分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煙臺高新區分公司”)公章,在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煙臺高新區分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煙臺高新區分公司名義,與亞太財險煙臺中支簽署合作協議,將實際由亞太財險煙臺中支開展的業務,虛掛在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煙臺高新區分公司名下。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通過虛假中介業務為亞太財險煙臺中支套取手續費114.30萬元。
煙臺銀保監分局決定對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罰款21.6萬元,時任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董事長邵愛偉、時任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辦公室主任王學超對山東寶益豐保險銷售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分別被警告,并被罰款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