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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青海省林(草)長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管理責任清單》(以下簡稱《責任清單》)和《青海省鄉土草種名錄(第一批)》。
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烏蘭縣草原(央廣網記者 張海東 攝)
《責任清單》結合草原工作實際,梳理形成21條,包括草原資源管理、草原保護、草原修復、草原行政執法、草原征占用管理等內容。其中,草原資源管理包括草原法律法規體系建設、草原資源監督管理、草原三權分置、草原防火、草原監測評價、草原碳匯等;草原保護包括草原自然公園建設、基本草原保護、草畜平衡區管理、草原科學利用、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規范草原經營權流轉管理等;草原修復包括國土綠化、草種基地建設、有害生物防控、草原統計制度建設等;草原行政執法包含完善草原違法舉報、案件督辦和執法責任追究機制、普法宣傳等;草原征占用管理包含依法辦理使用草原相關手續、開展草原變化圖斑核查等內容。
新聞發布會還公布了《青海省鄉土草種名錄(第一批)》,本次發布的第一批鄉土草種名錄主要以青海省目前通過國家審定登記的16個品種為主,共涉及1個科7個屬16個牧草品種,主要包括品種類別、學名、登記號、申報單位、品種特性、主要用途、栽培技術要點及適宜種植范圍等內容。
近年來,青海省草原生態環境持續好轉,2022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57.9%,年草產量穩定在9000萬噸以上。建成草種繁育基地30萬畝,年生產各類草種1萬噸,形成了良好的保護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