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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生育險不能報銷藥流后門診復查費用。
生育的醫療費用不包含產后42天回醫院復查與藥流、人流后的,門診復查費用,因此,產后42天回院檢查與藥流、人流后的,門診復查費用應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單位發生變更后,已辦理生育就醫憑證是否需要變更及待遇是有會有影響?
已辦理生育保險就醫憑證的生育參保人,即使參保人單位發生了變更,已辦理的就醫憑證不需要變更,參保人可繼續在原選定醫療機構就醫,其生育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如需修改產檢選定醫院的,按第八點說明處理。
例如參保人伍女士,在廣州市甲公司登記參保,2022年10月辦理選定廣州市A醫院產檢,2023年1月甲公司因與乙公司合并,2月變更為乙公司參保,伍女士如仍在A醫院產檢的,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在乙公司參保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享受產檢待遇;如伍女士需變更為B醫院產檢的,則應在乙公司參保繳費后,按本知識點第八點所述辦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