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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韓江流域和粵閩贛三省邊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啟動儀式在廣東梅州舉行。福建龍巖中院和廣東梅州、潮州、汕頭中院聯合簽訂《韓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廣東梅州中院、福建龍巖中院和江西贛州中院聯合簽訂《粵閩贛三省邊界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共同推動構建流域、區域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協同共治的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海波出席啟動儀式并致辭。
韓江是廣東省的第二大江,也是我國東南沿海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流經贛、粵、閩三省,水量豐沛,被譽為聯通贛南、粵東北、閩西的“黃金水道”,流經地域山水相連、人文相融,既是原中央蘇區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物產富集之地。
協作協議明確,五地中院將從加強審執協作、堅持系統保護、推動多元共治、實現共建共享等方面開展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全方位合作,包括:建立跨域立案全覆蓋、區域內重大案件一體處理、審判輔助性事務和執行協作制度;推進刑事案件量刑規范化、統一民事案件裁判規則;建立跨區域研討機制和審判人才隊伍培育交流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以及行政執法機關聯動,構建區域訴源治理、執法司法協同機制;推動建立共享專家庫、裁判案例庫、生態環境司法聯合修復示范基地,建立執行到位資金分配會商制度,建立聯合發布白皮書、典型案例、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機制。
張海波指出,建立韓江流域和粵閩贛三省邊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制,是人民法院構建全域司法保護體系、打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有效轉化通道、服務粵閩贛原中央蘇區“融灣入海”的重要實踐。他表示,要把握依法協作、平等開放、區域一體、共建共享工作原則,圍繞跨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共同加大對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優化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機制,推進綠色金融、涉碳交易、產業綠色轉型等前沿領域規則探索和司法創新,促進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雙贏。
(文章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