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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美麗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公布2022年度全域“無廢城市”建設評估通過名單,并授予“清源杯”。
杭州市、寧波市、嘉興市、寧波市奉化區、湖州市吳興區、嘉興市南湖區、海鹽縣和義烏市首批達到四星級評估標準;金華市、湖州市、紹興市、溫州市、杭州市濱江區和寧波市江北區等40個地方達到三星級評估標準。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下,浙江在全國率先開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打造了一系列有浙江辨識度、全國影響力的標志性成果。
浙江將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納入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重要任務,11個設區市全部入列“十四五”國家“無廢城市”百城名單,探索“無廢城市”數字化改革試點,發布國內首個“無廢指數”,“無廢城市”建設寫入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生態環境部在杭州成功舉辦2023年“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推進會暨“無廢亞運”主題活動。
具體名單↓↓
什么是“清源杯”?
“清源杯”是浙江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紀念杯,是檢驗“無廢城市”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清源”既體現生態文明建設“正本清源、綠色發展”的內涵,又突出“無廢城市”建設“清除污源、清凈自然”的使命。
“無廢城市”建設如何評估?
《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明確,各設區市要結合本地區行業特色和產業特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引領,認真編制本地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列出時間表、畫出作戰圖,落實落細舉措,定期自查評估,有力有序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
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相關工作納入美麗浙江建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年度考核。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級相關部門依據《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管理規程》和《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指標與評估細則》,每年組織綜合評估。依據綜合評估結果,省級財政對首次通過評估或升“星” 的設區市、縣(市、區)予以適當獎補,對出現降“星”或撤“星” 的,按有關規定回扣獎補資金。鼓勵各地出臺獎勵政策,激勵企業和公眾參與“無廢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