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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新社12月20日報道,一家丹麥法院20日判處一名同情“伊斯蘭國”組織的人16年監(jiān)禁,罪名是策劃在這個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發(fā)動炸彈襲擊。
報道稱,這是丹麥迄今為止對恐怖主義罪行判處的最長刑期。
據報道,現年35歲、出生在敘利亞的阿里·馬斯里被哥本哈根郊區(qū)霍爾拜克的一家法院判處犯“實施恐怖行動未遂”罪、資助和推動“恐怖主義活動”罪。
報道稱,2021年2月,在丹麥和德國的一次聯(lián)合行動中,他與自己的哥哥和在伊拉克出生的丹麥妻子一起被捕。
報道稱,檢察官約翰·尼爾森和基爾斯滕·延森在一份聯(lián)合聲明中說:“我們確信,通過將這些人逮捕,我們阻止了一次襲擊的實施。”
報道稱,馬斯里不認罪,堅稱在他的公寓中發(fā)現的12公斤粉末和化學物質是為了搞一場煙花秀。
據報道,在丹麥服完刑后,馬斯里將面臨被驅逐出境。他31歲的妻子和37歲的哥哥因被認定資助馬斯里,分別被判處入獄9個月和6個月。
報道稱,馬斯里的哥哥也將在服完刑后被驅逐出境。(編譯/涂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