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報道: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實行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記者獲悉,市政府新聞辦今天(11月23日)舉行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副市長湯志平介紹了《關于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相關情況。
湯志平表示,上海將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構建符合國家要求、具有城市特點的支持政策體系。保障性租賃住房實行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為引導各類主體積極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實現可持續經營,《實施意見》明確了15項支持政策,其中落實國家支持政策12項,本市增加支持政策3項。
規劃土地方面,全面落實國家明確的5種建設渠道。一是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二是支持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允許土地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但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三是支持利用企事業單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允許不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四是支持產業園區中產業類項目按照不超過15%用地面積配建,并鼓勵將各項目的配建比例集中起來統一建設。五是供應居住用地新建、配建。
湯志平表示,“十三五”以來,本市已供應150余幅租賃住房用地。在這些土地上建設的約1000萬平方米、近20萬套租賃住房,符合條件的,統一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今后,利用新出讓租賃住房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以及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的租賃住房,主要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各區統籌,在軌道交通站點周邊(600米內)等交通便利區域集中配建。
稅費方面,加快落實國家明確的4項支持政策,大幅降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成本。一是用好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二是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三是對符合條件的出租住房,減按1.5%征收增值稅、減按4%征收房產稅;四是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價格執行民用標準。
金融方面,落實長期貸款、發行債券和發行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3項國家支持政策,拓寬融資渠道,解決保障性租賃住房持有經營期間中長期融資難題。
此外,上海增加3項支持政策,一是支持引導中央在滬企業,市、區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在符合規劃前提下,通過多種方式建設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對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國企,有針對性地優化考核評價機制,進一步發揮好國企的主力軍作用;二是落實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就地享受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三是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全面納入城市網格化管理、社區管理服務和物業服務范圍。
(記者劉輝、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