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玉環市市場監管局對一起銷售假煙的案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萬元。
據介紹,2021年10月份,根據相關線索,玉環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玉環市煙草專賣局查獲玉環曌慶便利店涉嫌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現場查獲的煙草有利群(軟長嘴)、紅塔山(硬經典100)、利群(藍天)、牡丹(軟)、黃鶴樓(軟藍)、利群(軟紅長嘴)、中華(硬)、中華(雙中支)共計8個品種。
經立案調查,當事人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于2021年8月、9月分兩次向一位上門兜售卷煙的不明人士購進利群(藍天)等8個品種卷煙共計10.5條,購入后放于經營場所對外銷售。上述卷煙經浙江省煙草質量監督監測站鑒定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非法生產)。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當事人所銷售的上述卷煙與真煙相比,從外觀上看基本無差異,連多年的“老煙槍”都看不出來。
玉環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卷煙、未經許可從事卷煙零售的經營活動兩項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卷煙和沒收違法所得64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記者施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