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積分抵現的賬務處理,企業通常設置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遞延收益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積分抵現的會計分錄
1、在銷售商品時,應當將銷售取得的貨款、或者是應收賬款,按照銷售產品、提供勞務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之間進行分配,將扣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后的部分進行確認為收入,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進行確認為遞延收益,那么在授予積分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遞延收益
2、在客戶滿足條件時,有權獲得授予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在客戶兌換獎勵積分時,授予企業將原計入遞延收益的部分確認為收入,收入金額的確定以被換取獎勵積分占預期將兌換獎勵積分的總積分數比例為基礎計算確定,那么在兌換時:
借:遞延收益
貸:主營業務收入
遞延收益科目是什么?
遞延收益是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常見于政府補助,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設置該科目核算的是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企業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資產類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相關的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益”科目,處置該資產時,將該資產對應的遞延收益科目余額轉入資產處置收益(營業外收入)科目。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以后期間確認相關費用時,按應予以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于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管理費用”等科目。
3、返還政府補助時,按應返還的金額,借記本科目、“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