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銀行匯票因粗心大意導致票據丟失了的話,一般還有補救措施,那么銀行匯票丟失的處理方法是什么?
銀行匯票丟失的處理方法
倘若銀行匯票丟失的話,一般有以下幾項補救措施:掛失支付、公示催告。
1、如果遺失的是注明了為現金匯票的銀行匯票,那么丟失之后,應當立即向簽發銀行或者兌付銀行請求掛失止付。一定要及時辦理,否則倘若在丟失時,其他人持票到銀行進行支取款項的話,那么所造成的損失是由持票人自己承擔的。申請掛失止付的時候應該提交匯票掛失申請書,并且在憑證備注欄寫明匯票掛失的字樣。
2、如果是遺失是注明了收款單位、個體經濟戶名稱的匯票,收票人應該立刻通知收款單位、個體經濟戶,收款人兌付簽發,銀行請求各單位和個人進行協助防范。因為這一類形的匯票遺失之后,銀行是不能夠辦理進行掛失支付的。
3、如果遺失的是填明了匯款人指定收款人姓名的匯票,也是不能夠銀行進行掛失支付的。因為此類型的匯票是可以進行背書轉讓的,無法確定背書人,銀行無法進行掛失,兌付行和簽發行也都不會予以協助規范。所以倘若是持有這種銀行匯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認真保管,切記造成遺失。
4、倘若此類型匯票遺失后,在付款期滿一個月沒有發生問題的話,那么可以由匯款人寫出書面證明,說明情況到簽發銀行辦理退款,然后再進行重新辦理。在此類型的匯票丟失之后,可以進行公示催告,但由于公示催告存在著難以傳達到確定的付款銀行,也難以引起企業或者是銀行的注意,有礙于票據流通使用的弊端,所以我國法律是賦予了失票人提起訴訟的權利的。
5、無論是何種銀行匯票我們都應小心保管,避免因粗心大意導致票據丟失所引起的不必要的麻煩,丟失銀行匯票若沒有損失還好,倘若出現損失一般情況下銀行是不給予賠償的,由失票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