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或經營小店的人需要先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才能開店營業。但是光有營業執照就可以了嗎?有營業執照是否需要辦理稅務申報呢?
有營業執照是否要辦理稅務申報?
領取營業執照之后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出具稅務登記證及復印件(納稅人取得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出具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復印件);
(2)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給稅務登記證及其復印件;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日起30日內申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出具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其復印件;
(4)具有獨立生產經營權、獨立財務核算、定期向發包人或出租人支付合同費用或租金的承包人或承租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合同租賃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出具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復印件;
(5)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者提供勞務之日起連續12個月內外出經商累計超過180日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出具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