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做賬時比較復雜,下設較多明細科目,那么轉出未交增值稅的定義是什么?
什么是轉出未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金”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在該月份結束時進行核算。
在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少交增值稅時,應將少交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交的增值稅;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交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轉出未交增值稅如何核算?
在月末結賬時,企業應該將本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所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是有借方余額的,借方余額反應本年度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增值稅的抵扣問題
根據增值稅的相關規定,購買的禮品如用于公司外部,如交際應酬、對外投資、以物易物、抵債、贈與他人等,需視同銷售;如果購買的禮品在公司內部使用,例如員工福利消費,則不需要將其視同銷售,但不允許扣除或轉出進項稅。作為禮物贈送給顧客的巧克力應視為按購買價格出售,并應退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