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那么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的內容具體有哪些?
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在職工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按計時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也屬于職工工資范疇,應計入工資總額。
2、職工福利費。
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集體提供的福利,如職工伙食補貼、生活困難補助等。
3、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現在被稱為五費。即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以上五費,企業一般是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
4、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一定比例計提,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了改善職工文化生活,提高職工業務素質用于開展工會活動和職工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金額。
6、非貨幣性福利。
非貨幣性福利主要包括企業以自己的產品或其它有形資產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企業向職工提供無償使用自己擁有的資產(如企業提供給高級管理人員的汽車、住房等)、企業為職工無償提供商品或類似醫療保健的服務等。
7、其它職工薪酬。
其它職工薪酬是指以上職工薪酬以外,企業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給予的補貼、企業由于分離辦社會職工,企業由于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等等情況給予職工的補貼。
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怎么做?
1、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生產產品、提供勞務中的直接生產人員和直接提供勞務人員發生的職工薪酬,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計入存貨成本,但非正常消耗的直接生產人員和直接提供勞務人員的職工薪酬,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2、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和自行研究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職工薪酬,能否計入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和《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確定。
3、除直接生產人員、直接提供勞務人員、建造固定資產人員、開發無形資產人員以外的職工,包括公司總部管理人員、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人員相關的職工薪酬,因難以確定直接對應的受益對象,均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