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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盈余指事業單位本期各項收入與費用相抵后的余額。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會計準則規定的原則和《政府會計制度》的要求,對其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事業單位財務會計中凈資產的來源主要包括累計實現的盈余和無償調撥的凈資產。單位預算會計通過預算收入、預算支出與預算結余三個要素,全面反映單位預算收支的執行情況。預算會計恒等式為“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
本期盈余的借貸方向表示什么?
日常核算中,事業單位應在財務會計中設置“本期盈余”科目。期末時,事業單位應將各類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余”科目貸方,各類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余”科目借方。
本期盈余和累積盈余有什么區別?
本期盈余是本期實現的盈余,不包括之前年度盈余結轉金額;累計盈余是指單位上年期末結轉的單位累計盈余金額。年初累計盈余是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合計的金額,代表企業從成立之初到當前所累計的盈利金額。
本期盈余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1、期末時,將各類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余,借記“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各類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余,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所得稅費用”、“資產處置費用”、“上繳上級費用”、“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其他費用”科目。
2、年末完成上述結轉后,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本年盈余分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