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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所有的會計記賬憑證都必須附原始憑證,但是有兩種情況除外,即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
原始憑證是什么?
原始憑證也稱單據,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原始憑證的作用主要是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過程和具體內容,常用的原始憑證包括現金收據、發貨票、增值稅專用(或普通)發票、差旅費報銷單、產品入庫單以及領料單等。
原始憑證的內容主要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數量、單位、單價和金額;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經辦部門或人員的簽章。原始憑證對內容的填制有一定的要求。原始憑證須詳細載明有關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同時也要明確經辦單位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怎么理解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也稱記賬憑單,是由會計部門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并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的名稱、記賬方向以及金額的一種記錄,也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需嚴格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
記賬憑證按用用途可以分為專用記賬憑證和通用記賬憑證;按填列會計科目的數目可以分為單式記賬憑證和復式記賬憑證;按照包括的內容,可以劃分為單一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以及科目匯總表。
記賬憑證錯誤的更正方法有哪些?
在填制記賬憑證時,如果發生錯誤,應重新填制記賬憑證,不得在原始憑證上做任何更改。如果當年內發現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內出現金額錯誤,可以用紅字更正法或補充登記法進行更正。但如果發現以前年度的記賬憑證出現錯誤的,應該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賬簿記錄出錯而記賬憑證沒有出現錯誤的情況下,可以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