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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明確將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續實施至2023年底。
公告明確,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目前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計算公式為:減免金額=10%*[發票價/(1+增值稅率13%)],消費者購買市面上主流的新能源車型可享受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的優惠。以一輛售價30萬的車為例,大概可以減免2.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