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海市住建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發布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應保盡保”,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
壓實各區主體責任,量化地價調控目標,合理制定土地出讓方案,穩定市場預期,嚴防高溢價,堅決遏制非理性拿地。
在房價地價聯動的基礎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實行限價競價;房管部門進一步強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價格備案復核,堅決防止上市銷售項目備案價格過高。
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定價過高的項目,堅決予以調整。
對按照優先購房政策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滿5年后方可轉讓。